硬泡聚氨酯材料的国内外标准差异
近20年来,我国聚氨酯工业发展很快。由于该产品具有非常低的导热系数及透水蒸汽性,质轻、比强度高,加之其与纸、金属、木材、水泥板、砖墙塑料板、沥青毡等具有很强的粘接性,不需另加其它粘合剂等优点,已为众多的工业及民用部门所采用。但是,聚氨酯与其它有机高分子材料一样是一种可燃性较强的聚合物。硬质聚氨酯泡沫的密度小,绝热性能好,与外界的暴露面比其它材料大,因此更容易燃烧。随着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广泛运用,其材料的耐燃、防火等问题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我国,由于不慎引燃聚氨酯泡沫塑料而导致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给聚氨酯泡沫的应用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在国外许多专家甚至认为这个问题是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今后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因此硬质聚氨酯泡沫的耐燃性、安全性,已成为能否用于建筑材料的重要技术指标。许多国家的建筑立法机构都制定了一系列难燃法规,与此同时又相应的制定了一系列对聚氨酯泡沫燃烧性能的测试方法。
欧盟聚氨酯标准有如下新规定:
1、它的材料燃烧性能级别的划分由原来五个级别改为A1、A2,B、C、D、E、F级七个级别。
2、欧盟新标准是系列标准,它的第二、三、四部分是通过耐火试验确定分级方法,第五部分是关于外部火焰屋顶试验确定分级方法。
3、聚氨酯对燃烧特性的内涵已从原来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包括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毒性等参数。同时,欧盟新标准又规定了一些试验方法既考虑了实际场景,又考虑了材料的用途。所以欧盟新标准,是有更实际的代表性和科学性,我国原有的1997版标准也应改变并与国际接轨。
基于上述原因,我国政府于2006年参照欧盟EN13501-1标准,对我国原GB8624-1997版本作了全面的修订,制定了GB8624-2006《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新标准,其中除在A2、B、C级中增加了材料产烟毒性附加分级外,其他部分都完全与欧盟标准一致。
2012年,我国根据节能建筑的形势新变化,公安部又制定并颁布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执行的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即现在正在执行的新国标。新国标基本上是沿习GB8624-2006版标准,但它有更严格的规范和检验标准。它划分的级别标准是将原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A1级和A2级对应为不燃A级;将原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B级和C级对应为难燃B1级;将原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D级和E级的对应为可燃B2级;将原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D级和E级的对应为B3级。